禮讓消防車、救護車
發佈日期
2023-05-18
發佈單位
緊急救護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但常常於停等紅燈時遭遇消防車、救護車在後方疾駛而來,此時若要避讓,勢必超越停止線而有遭拍照取締之虞,因此讓駕駛人左右為難。
其實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是符合緊急避難之行為,依法可以免罰。民眾只要記住避讓之時間、地點及消防車(救護車)車號,於接獲交通罰單即可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訴,警察機關於向消防機關查證屬實後,即可免罰。消防車、救護車都是執行緊急救援任務之車輛,必須於最短時間抵達災害現場實施救援,民眾於停等紅燈遇有消防車、救護車避讓需求時,只要注意避讓時之安全即可,無需擔心交通違規受罰。
可是,許多民眾卻不知道一時之間該如何避讓消防車、救護車,今天消防署教你3大招如何禮讓消防車、救護車等緊急任務車輛。
一、與消防車、救護車「同向」路段
(一)單車道或同向1車道:應緊靠道路右側
(二)2車道: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三)3車道以上:應完全駛離中間車道,往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
二、「交岔路口」遇到消防車、救護車
(一)應盡量保持淨空。
(二)尚未進入路口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
(三)已進入路口,應駛離不妨礙地點或避讓供消防車、救護車先行。
三、「慢車」(如:自行車、人力行駛車輛、獸力行駛車輛)遇到消防車、救護車
(一)道路上,應緊靠道路右側。
(二)單行道,應緊靠道路右側或道路兩側。
資料來源:交通安全入口網
出處:中華民國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119報案 > 禮讓消防車、救護車 > 禮讓消防車、救護車
文章網址:
https://www.nfa.gov.tw/pro/index.php?code=list&ids=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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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