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為民服務

::: 緊急救護

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發佈日期 2023-05-17 發佈單位 緊急救護科
承辦單位:緊急救護科
聯絡電話:
自動:049-2226119轉5300~5306
警用:049-2234119
傳真:049-2222368
電子郵件:ntfd629@mail.ntfd.gov.tw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乙份。
二、申請人為本人,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申請人如非本局救護服務本人,請附親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書』。
四、另若本局救護服務對象已往生,請附『除戶謄本』。
五、如因保險需求請於申請書用 途註明保險公司及份數。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下載
20070614113446A_民眾申請救証明流圖 doc檔odt檔pdf檔
20060117092956B_委託書 odt檔pdf檔doc檔
20071116135910C_救護證明申請書 doc檔odt檔pdf檔
文章點擊率 360 最後更新:2023-05-17
列印 分享至Line 分享至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