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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預防

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證書申請

發佈日期 2026-07-28 發佈單位 火災預防科
一、民國100年10月21日:內政部正式訂定頒布《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規定》,並於101年7月1日起實施
二、民國109年08月21日:內政部修正發布該法規,並將名稱正式修改為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認可及管理要點,把細部檢查項目回歸滅火器檢查基準,而要點本身則專門用來規範專業廠商的認可與管理

​​​​​​​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 專業廠商證書核發(延展、換發、補發)申請書
  2.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4. 建築物使用執照
  5.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6. 所屬消防專技人員資格證明(結業證書需有效期限內)
  7. 員工名冊
  8. 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勞工保險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冊、中央健保計算明細表員工名冊)正(影)本
  9. 責任保險證明文件(產品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
  10. 作業場所內部設施位置圖、平面圖
  11. 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流程.
  12. 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之設備清冊、照片及校正紀錄、校正年限、出廠證明
  13. 滅火藥劑進出貨證明文件(1年內藥劑及泡沫個別認可書)、出口報單
  14. 氮氣等高壓氣體進出貨證明文件
  15. 攝影監控設備
  16. 原領證書(初次申請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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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及目錄 pdf檔
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證書核發申請書 pdf檔odt檔
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規定(含申請表單) pdf檔docx檔
文章點擊率 28 最後更新: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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