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證明書申請案件
發佈日期
2023-05-18
發佈單位
火災調查科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證明書申請案件
承辦單位:火災調查科
聯絡電話:
自動:049-2226119轉5400~5406
警用:049-2205632
傳真:049-2244516
電子郵件:ntfd630@mail.ntfd.gov.tw
內容說明:
-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證明書法令依據
-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管理要點
- 儲存場所設置位置與販賣場所其水平距離量測說明:
(1)儲存場所設置位置與販賣場所距離不得超過5公里,本項如經以線上軟體(如google……等)量測超過4.5公里者,請儲存場所或販賣場所管理權人出具第三公證單位水平距離量測報告書。
(2) 但儲存場所設有圍牆防止非相關人員進入,並有二十四小時專人管理時,其距離得為20公里內,本項如經以線上軟體(如google……等)量測超過18公里者,請儲存場所或販賣場所管理權人出具第三公證單位水平距離量測報告書。
| 檔案名稱 |
下載 |
|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管理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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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證明書法令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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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