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田野引火燃燒
發佈日期
2023-05-17
發佈單位
火災預防科
本縣轄內禁止田野引火燃燒
承辦單位:火災預防科
聯絡電話:
自動:049-2226119轉5100~5112
警用:049-2239183
傳真:049-2244515
電子郵件:ntfd017@mail.ntfd.gov.tw
內容說明:
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勿露天燃燒稻草方案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廣禁止露天燃燒農業剩餘資材方案,本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已於107年11月9日公告廢止,另本縣亦於107年11月29日公告禁止縣內田野引火燃燒,違反者依據消防法第四十一條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稻草現地處理及稻草再利用等相關措施資訊請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
及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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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