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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義消
具體事蹟
- 擔任義消至今34年,經歷顧問、顧問團長及分隊長,協助消防幕後工作不餘遺力,直到101年決定救災前現,每遇轄內發生災害,均身先士卒,一馬當先,衝鋒陷陣,不畏艱難,主動積極,協助消防救災亦必親率義消同仁深入災害現場,深獲所有義消同仁肯定,其熱心消防公益之心,並屢獲各級長官及地方士紳肯定,足可擔任義消典範。
- 擔任分隊長期間,重視義消同仁訓練,每月定訓期間規律辦理,以確保集集鎮救災能量無虞;另外對於火災預防宣導如119消防節活動,工作閒餘時間亦投入參與,可說是不遺餘力。
- 107年6月分集集消防分隊新建廳舍落成完畢,惟其中初期廳舍建置規畫較為簡略,後續發現內部設施設備、救災裝備仍不盡完善,幸仰賴分隊長四處幕得新台幣約90萬(地方議員配合款項、公廟、企業贊助款)之贊助經費,甫能建置完善。
- 105年05月04日協助指揮搜尋失蹤溺者,成功打撈上岸,深獲家屬感激、圓滿達成任務。
- 106年3月23日10時35分執行集集鎮火葬場旁雜草火警,即時到場協助火勢撲滅,殘火處理及收拾水帶裝備,其熱心協助精神,值全體義消同仁表率。
- 107年6月4日13時56分執行集集鎮環山街218號旁鐵皮屋火警(內放置大量可燃物木材),身冒自身生命安全,不畏濃煙,與警消併同於火場作戰,侷限火勢防止擴大延燒並協助排煙工作、後續殘火處理,救援時間長達搶救9小時餘,搶救辛勞得力、深受民眾讚許;並於救援期間後勤方面供給食物便當麵包、飲用水與現場救災警義消食用,可謂出錢又出力。
- 107年12月27日19時28分執行集集鎮民生路42-3號住宅火警,不畏濃煙背負空氣瓶深入火場,侷限火勢防止擴大延燒並協助排煙工作,深獲家屬感激、圓滿達成任務。
- 107年7月30日06時50分執行集集鎮鹿谷鄉跨轄之集鹿大橋,人員自殺跳水之救溺案件,到達現場指揮調度義消幫忙,配合集集、水里警消及救災器材車輛吊掛,將患者由濁水溪救起並於現場評估生命徵象後初步處置後,由集集91車後送。
- 109年05月21日19時56分執行集集鎮樂園巷3-2號工寮火警,不畏濃煙背負空氣瓶深入火場,侷限火勢防止擴大延燒並協助排煙工作,搶救最為辛勞得力、深受民眾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