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火災調查科
聯絡電話:
自動:049-2226119轉5400~5406
警用:049-2205632
傳真:049-2244516
電子郵件:ntfd630@mail.ntfd.gov.tw
內容說明:
一、油庫、大型油槽、發(變)電廠、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及其他經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公告之區域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二、下列時間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一)每日上午八時前。
(二)每日下午二十二時後。
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之日期,得不受前項限制。
三、施放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