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員工結婚、生育、眷屬喪葬補助費申請專區
一、本局員工可請領之補助費來源為三類,請依申請類別選擇申請。
(一)公教人員保險:眷屬喪葬津貼、殘廢給付、死亡給付、養老給付、生育給付
(二)公教員工生活津貼:結婚補助、生育補助、眷屬喪葬補助
(三)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員工互助金:結婚補助、喪葬補助、退休(資遣)補助
二、相關說明:
(一)本人月支薪俸為本俸
(二)請領月數
1.公教人員保險眷喪津貼:3個月
2.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2個月(限本人)
3.生活津貼結婚補助:2個月
4.生活津貼生育補助:2個月(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二百八 十日分娩或未滿一百八十一日早產;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5.生活津貼眷屬喪葬補助:(1)父母配偶死亡-5個月;(2)子女死亡-3個月
6.員工互助金:金額由人事室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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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公教員工生活津貼補助費申請表(需填2份)
- 互助金申請表(需填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