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於95年底對於民眾申請補發建築物全部或一部份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說已有相關作業規定,有關申請書及檢附文件均放置於本局網站提供下載,本局火災預防課受理申請後依申請內容,委託配合廠商複製、翻印或拷貝,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與廠商結算,以防圖檔或資料損壞或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