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掌:本室於民國91年3月28日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正式成立,明確規範以「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為主要職掌。
其具體內容依據前揭條例規定有: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法務部政風司 ( http://www.moj.gov.tw/ethics/
)

(一)本局廉政宣導:
歡迎檢舉貪瀆不法•提供政風興革意見
廉政服務專線:049-2247369
廉政服務信箱:南投郵政第 1 3 9 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naton25@ms1.gsn.gov.tw
遇有下列情況歡迎您向本局具名、具實負責檢舉或反映:
- 本局(隊)承辦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
- 本局(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
- 本局(隊)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 本局(隊)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 本局(隊)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 本局(隊)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 本局(隊)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 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 本局(隊)各單位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
(二)法務部「我爆料」廉政宣導:
廉能的政府與清明的政治,有賴全體民眾的支持與配合。現在,檢舉公務人員貪污瀆職只要一通電話就能搞定,不但全程保密,只要正確署名並且查證屬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最高還有600萬元的獎金喔!檢舉貪污瀆職,請撥02-23167586(惡習依舊、欺我爆料)-法務部「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
|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現行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台幣廿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六百萬元,標準如下: |
| 法院判決情形 |
給獎金額(新台幣) |
|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
四百五十萬元以上至六百萬元 |
| 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
三百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
| 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 |
二百萬元以上三百萬元未滿 |
| 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 |
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未滿 |
|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 |
一百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未滿 |
|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 |
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未滿 |
| 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未滿 |
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前揭辦法同時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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